
FDA提出的定名规定旨在解决两个重要问题:
1. 援手预防未被FDA授予可代替性的生物药由于忽略被代替(这可能会导致用药谬误);
2. 正确跟踪生物药在所有地址的使用,如门诊部、医院和药房等,以便在产品上市后对所有生物药进行安全性监测。
经过屡次行业内的游说和公开争吵,FDA终于在近日提出了一套生物类似药定名系统。这个定名系统由两部门组成,即通用名和独有的商品名。该定名规定将使一部门生物类似药很容易对原研品牌药进行代替,而另一些就相对较难。
可代替性资格需评估
凭据FDA的打算,不论是品牌药还是生物类似药,名称都有一个“主题药物成分”的名字。除此以表,每个产品还将带有一个由4个字母组成的后缀。分歧的产品后缀分歧,好比,同样一个产品的生物类似药,默沙东和礼来的后缀是分歧的。不外,依照FDA的建议,后缀不能是出产商名字的衍生。这种法子使得FDA不是单一地限度生物类似药与特定的参比品相互代替,而是在理论上允许FDA在生物类似药中进行选择。所以,FDA能够赐与一个特定的生物类似药与品牌药可代替性的资格,但是同样品牌药的其它生物类似药可能就没有这个资格。
器沉安全性问题
近年来,随着FDA打开了生物类似药审批的大门,生物类似药的定名法令一向是个热点话题。生物类似药的开发商天然但愿其药物可能很容易地代替品牌药,支付方同样如此,由于其在设法追求降低成本,而相对便宜的生物类似药若能方便地代替原研药,就意味着更低的成本。不外,品牌药出产商则但愿维持销售额,因而其肯定不会但愿被迅速和方便地被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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